市住建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在满足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对省州市重点项目组织分批复工复产,在复工复产前,组织疫情防控专班到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地现场督查调研,对复工复产条件作出要求,严格核实程序。
提出“六个要求落实”,强化复工复产安全保障。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地在计划复工复产前应向住建部门提交复工复产书面申请,同时将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后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工程组织实施方案》和《上岗人员花名册》(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返岗日期、返岗路线、隔离观察日期、健康状况、联系方式等)上报住建部门(倡导网络方式申请),经住建部门及乡镇社区初审后,报大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能有序组织复工复产。要求在保障不充分的条件下不允许复工复产,确保复工复产得到有效安全保障。要求建筑工地原则上使用大理市本地务工人员,如使用外地返岗务工人员,须由企业统一组织隔离观察14天后,身体健康者方可上岗(途经湖北及其他重点疫区人员暂不通知复工)。要求各在建项目在复工复产后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认真做到工人每日进出通过“云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扫码登记并测量体温。要求认真清理施工场地卫生,做到施工及办公场地每日消毒,始终保持办公场所及工地安全卫生整洁。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并尽量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遇到突发或特殊情况按要求及时处理和上报。
做好“七个严格核实”,加强复产企业现场审核。严格核实企业是否有完备的防控预案,严格核实是否有专职防疫人员,严格核实消杀体温测量等防疫物资是否储备充足,严格核实企业是否详细掌握员工动态,严格核实外地返回大理复工人员是否严格落实14天隔离,严格核实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有严密防控措施,严格核实疫情防控知识企业是否对员工宣传到位。
截至2月18日,大理市共有4个在建项目经检查合格后取得复工复产审批。市住建局将定时对复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导,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施工,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如何处理企业复产、工人复工、民生保供等与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之间的关系,是对领导干部思想和能力的检验。市住建局要求党员干部要主动沉下去精准指导,帮助企业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督促企业整改薄弱环节,让更多的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把失去的时间夺回来,借疫情防控,把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做法转化为城市治理的高招,把精准防控的大数据运用活化为建设智慧城市的实招,把党员干部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制度固化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妙招,打好疫情防控的阻击战,抓好经济社会发展。 尹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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