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一起非法经营药品案件,涉案人未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的行为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经报请后向大理市公安局移交案件。
今年2月,嫌疑人杨某在州医院非法销售药品。杨某随身携带神经节甘脂、人血白蛋白、万古霉素等药品及其他医疗器械。经询问,杨某交代了受江西籍人刘某某雇用,专门在我市各大医院送药品和医疗器械给病人并负责收货款。执法人员到杨某租住的房屋进行检查,查获并扣押药品和其它医疗器械。
在大理市公安局和祥云县公安局的协助下,执法人员在祥云县某酒店内找到刘某某并查获违法药品和其它医疗器械。经询问,刘某某承认查获的药品和其它医疗器械用于在大理州内各大医院内销售。经查看查获的销售账本,刘某某未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和其它医疗器械的行为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经报请后向大理市公安局移交案件。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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