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效果,大力推进行政司法监督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突出重点,加大案件审查力度。2013年以来,以苍山、海西、洱海保护为切入点,全市国土、规划、洱管、苍保、环保等24家行政执法单位及沿湖各乡镇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166件,有针对性地审查了414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1份,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
二是加强宣传,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针对行政司法监督检察工作社会认知度不高的实际,深入机关、社区、镇村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制作《检务公开宣传手册》《检民联系卡》发放给群众,聘请各乡镇司法所负责人和法律服务机构的负责人担任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通过互联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收集反映行政执法不当不规范的信息,宣传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件,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行政司法监督检察工作的了解。
三是立足职能,积极参与洱海综合整治。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民行科、环保科、反渎局为成员的工作小组,采取走访100户农民、100名村组干部、100户沿湖经营户的“三个一百”工作方式,深入沿湖各乡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并就调查发现的十八溪上段治理不到位、部分乡镇群众占滩经营、占滩种植、大理石加工排污、部分违章建筑未及时处理等问题发出书面检察建议9份,口头建议26次,督促相关部门及乡镇依法履职。同时,积极参与双廊镇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和喜洲、湾桥等沿湖乡镇违法违规建筑拆除等专项工作,对55户依法决定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并做好群众的释法说理工作。
四是创新机制,推动建立监督新模式。积极探索实践行政司法监督工作,由传统的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齐头并进的工作转型,构建以预防为重点的多元化监督格局。与全市24家行政执法单位和11个乡镇建立行政执法案件报备制度,要求各单位和乡镇按季度上报行政执法案件情况报表,市检院安排专人就案件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证据收集、处罚程序等进行抽样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行政、司法机关正确履职;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执法案件,在做出处理决定前及时评估风险,科学制定预案,加强与各行政执法单位与乡镇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建立“点餐”式培训制度,除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性执法培训外,鼓励参训单位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自主提出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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