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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
星期二 第170期

大理时讯清碧溪 红杨梅 咱也想去打酱油 8厘米,让智利止步 机动车应配备专用的车辆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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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应配备专用的车辆灭火器

2014 年 07 月 01 日 星期二 阅读:17

夏季是车辆自燃事件的高发期,机动车辆由于长时间超负荷,发动机油污严重,加上夏日天气酷热,通风设备不好等原因,很容易引起自然现象。消防部门提醒车主,配备专用的车辆灭火器,关键时刻可以解您燃眉之急。

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汽车自燃屡见不鲜,每年在高速公路地段发生机动车辆自然火灾80%以上造成车辆报废,甚至是车毁人亡的悲惨事件发生,所以,为了防范汽车火灾,车主不要贪图节省,忽视配备灭火器的重要性,做到防范于未然,即使发生汽车自燃事故时,使用灭火器可以控制火势,扑灭初起小火苗,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有些私家车虽配备了灭火器,但长时间不使用,导致灭火器过期或压力不够的情况时有发生。过期的灭火器有可能自燃甚至爆炸,超过保质期就应该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安全。灭火器的压力显示分为绿区、黄区和红区,如果指针指在黄区内则表示灭火器已经接近最后的使用期限;如指针指向红色区域,则说明内部压力已泄漏无法使用,应赶快送维修部门检修或者更换新灭火器。

同时,消防部门提醒私家车主平时停靠车辆时,不要放置在太阳底下暴晒,不要在仪表上放置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灭蚊剂等受热膨胀后容易爆炸引起火灾的物品,夏季高温天气发动机高速运转时,要给车子适时降温,避免温度过高引发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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