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市河长办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紧盯目标任务,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2023年,大理市27条主要入湖河道优良水体率达100%,其中22条水质为 II 类,5条为 III 类。
工作中,我市优化市、镇、村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完善“河长+检察长”“ 河湖警长”机制,创新提出“沟渠河长”“ 岸线河长”,各级河(湖)长严格按照巡河(湖)工作细则,积极开展负责河湖巡河检查,河(湖)长巡河护河责任不断压实。常态化开展“河长清河”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河湖整治中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等突出问题,累计清理各类垃圾3.2万吨。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地毯式排查整治的河湖“清四乱”整治机制。按照“边查边改、边改边查、动态清零,及时清理整治”要求,整治河湖“四乱”问题9个,完成水利部下发371个疑似“四乱”问题现场核实上报和整改销号,并实现河湖“清四乱”排查整治动态清零。“河长清河”、河湖“清四乱”行动纵深推进。始终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最终目标,强化政府水土保持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水土保持工作有序推进。
按照“打造样板、总结经验、完善机制、考核评估”要求,我市共建成市级美丽河湖23件、州级美丽河湖23件、省级美丽河湖7件,完成洱海、阳溪、白石溪、锦溪绿美河湖创建,全市美丽河湖、绿美河湖建设成效明显。
记者 郭鹏昌 杨振飞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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