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大理市人社系统紧紧围绕“预防在先、化解为主”总要求,用心尽责抓好促和谐、保稳定、促发展等各项工作,不断健全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协商协调、争议处理、监察执法和风险防控等机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得到全面提升,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近日,在大理州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区建设项目,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施工企业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劳动保障监察员认真核查企业各项劳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提出整改建议,并向工人发放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资料,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云南举顺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资专管员杨梅芳介绍:“自项目开工以来,公司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六制一金一表’管理制度,按要求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包单位代发,工人进场前都先签订劳动合同、编制花名册,每月根据考勤表编制工资支付表,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这只是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管项目、管资金,就要管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原则,围绕劳动者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企业和工地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顿行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特别是2020年5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们加大工作力度,提炼出专门针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六制一金一表’制度。”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马应林对记者说,“同时,大队监察员经常深入全市各项在建项目工程,手把手、面对面指导劳资专管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对不完善、不建立相关制度的项目工程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改正。”
同时,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持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处化解机制,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案件,强化调解仲裁与监察执法联合办案,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加速形成。
2023年,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71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金额达980万余元;清偿1100余名劳动者被拖欠报酬共2029万余元,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14件。 记者 鲍亚颖 罗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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