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大理市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中,要抓好跟踪督办、抓好协调服务、抓好质量把关。
今年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以及政协委员政治协商的作用,认真履行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职能,通过提出建议、提案的形式,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为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规定,我市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作为常态化年度重点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明确办理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承办的每一件建议提案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以代表满意率检验工作质效。要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办理措施的针对性,加快由“文字答复型”向“问题解决型”转变,加强面商沟通,规范办理工作,主动协调配合。市政府督查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督查作用,采取现场抽查、上门检查、定期通报等多种方式,专题对承办单位领导研究办理工作情况、办理进度和解决率、落实率等进行督查,强化建议提案的督办工作。对答复质量不高、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必须重新办理、重新面商、重新答复,直到代表委员满意或基本满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选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云,市政协副主席李曼青以及各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记者 郭鹏昌 赵正银 实习生 高志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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