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至29日,大理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梅芬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庚明、李金善、杨晓涛、陶云及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9月28日,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书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一以贯之》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大理市2021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大理市2022年20个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大理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大理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大理市环湖截污治污体系运行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大理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情况视察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9月29日,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分别通过了上述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审查报告。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琮,副市长芮灿杰,市法院院长黄章保,市检察院相关领导,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洱管局、市截污治污中心主要领导,湾桥镇、上关镇、挖色镇、凤仪镇、海东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记者 马丽红 马 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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