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日召开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改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市委副书记李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梅芬,副市长赵腾鹏出席会议,就做好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改工作作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善主持会议。
会上,市人大环资委就条例修改相关背景以及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改工作方案作说明。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实际对工作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并就做好条例修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做好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改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行动,是落实省州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落实云南省河长办关于九大高原湖泊治理的具体举措。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州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贯穿到条例修改工作全过程,切实担负好“为地方谋发展、为人民谋幸福”的历史重任。
会议强调,要坚持立法为民、立法靠民,紧密结合大理市高质量发展实际,着眼洱海保护形势变化,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各方面意见,找到洱海保护管理与环湖周边群众需求的平衡点,更好地谋划洱海保护管理与大理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策略,在条例修改中提出有实效的意见建议,更好地促进洱海保护管理与大理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目标。
会议要求,要切实增强推动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通力配合协作,统筹推进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改工作。要积极主动、超前谋划、深入调研,加强与上级部门报告,加强与市级部门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汇集多方资源智慧,促使达成一致共识,圆满完成条例修改相关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相关专工委室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杨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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