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市民政局将对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2020年年度检查。现印发《市级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检查事项须知》,相关内容已经登载在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请各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如实填报年检材料并按时报送。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所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时参检并及时完成初审工作。
接受年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义务,各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为提高年检的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材料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审计结论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市民政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年检事宜请联系大理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电话:2254409。
大理市民政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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