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云南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新发展理念破除老观念,用改革创新增强新动能,用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州委决定开展“解放思想再讨论、敢想敢干再出发”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云南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实践。对于大理市洱海流域截污治污管理服务中心当前正在开展的截污治污体系运营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来说,也正当其时。结合活动的开展,笔者就目前截污治污体系运营监管的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如何解决问题、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等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和思考。
一、截污治污体系运营监管现状
(一)截污治污体系基本情况。洱海是大理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母亲湖”,也是大理的核心竞争力和魅力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视察大理时提出“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殷切嘱托,大理市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自觉肩负起保护洱海的历史重任,始终将洱海保护放在关乎全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从2015年起,大理市通过科学论证,规划建设了一批洱海环湖截污治污工程,并通过全市上下攻坚克难、奋力拼搏,于2018年6月30日顺利实现了截污治污体系闭合,构建了由11座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20.7万立方米/日)、28座村落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4055立方米/日)、3460多公里管网、9.99万座农户庭院化粪池、314个库塘、2.39万亩湿地等组成的,覆盖流域内9个镇、3个办事处、431个自然村的环洱海截污治污体系,形成了从农户化粪池(细胞)→村落污水收集支管(毛细血管)→污水收集主干管(主动脉)→污水处理厂站(肾脏)→尾水库塘(排放利用)的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实现了“源头减排→管网收集→末端处理→生态净化→循环利用”为核心的治理体系一张网。
(二)截污治污体系运营监管现状。一是为了统一标准、实现集中管理,专门成立大理市洱海流域截污治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截污治污体系的日常运行监督、考核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已建设施充分发挥作用。二是遵循产权事权对等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洱海流域居住的农户、经营户、企事业单位、村集体等排水户为“庭院内”生活污水收集、预处理单元的建设、管护责任主体;乡(镇)政府、街道办为村落污水管网“最后一米”(农户庭院化粪池出户口到污水检查井之间的连接管)的建设和管护责任主体,同时也是各排水户履责尽责的监督主体;各截污治污项目专业运营管理单位为污水管网、泵站、检查井、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点、污水处理厂等截污治污单元的管护主体。大理市洱海流域截污治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定期对各责任主体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建立了环环相扣、层层递进、责权明晰的管理架构。三是制定《大理市城镇排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大理市洱海流域截污治污体系运营管理方案(试行)》《洱海环湖截污一期、二期工程运营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大理市环洱海“百村”村落污水管网与设备运营维护管理方案》等一系列运营考核办法,完善了考核体系,并严格执行月度、季度考核、年度评估、按效付费的监管方式。四是通过PPP项目协议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了一批专业的截污治污体系运营管理单位及绩效评价、成本监审、在线运维等第三方专业监督机构,进一步提升了政府科学监督、专业管理的能力。五是积极推进体系信息化建设,先后实施了大理市洱海流域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大理市洱海环湖截污治污体系智慧监测预警系统等项目,分别在环湖11座污水处理厂、污水主管网关键联络点位布设了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备,通过传感器监测数据,通过物联网、5G技术传输数据,利用平台大屏幕实时展示截污治污体系模型运行情况,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软件算法,实现了环湖截污一期6座污水处理厂水质水量的智慧考核、费用结算等功能。
二、截污治污体系运营监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资金缺乏保障、运营监管手段落后。一是由于资金短缺,现阶段体系科学监管所必须的第三方专业环境质量检测(水质指标监测)、管网质量检测等服务无法实现,综合监管平台的技术路径和应用前景虽然得到了各级部门的广泛认可,但目前轻资产化的互联网软件项目缺乏项目立项途径和资金支持,日常监管大多靠人力、肉眼来观察,耗时费力且无法及时、精准、有效地发现和评估管网内部存在问题的真实情况,监管效率、监管能力和评估手段均存在短板。二是体系正常运营经费保障不到位,未能做到按合同约定拨付日常运营费用,导致存在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影响体系正常稳定运行。三是PPP项目后期回购需要支付大量资金,且前期已建成的截污治污项目运营管理也需要大量经费投入,资金缺口非常大,后期因付费问题导致经济纠纷,造成已建截污治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隐患较大。四是体系监督考核所必须的第三方环保监测、设备质量检验、绩效评估、应急处置、交通保障等工作经费均未落实到位。
(二)截污治污体系运营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两区一委”辖区部分截污治污项目由于未完成竣工验收,尚未确定运营管理主体,仍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代为管理,部分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水平较低,导致运行不正常。二是已建成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点数量多、分布广,一部分位于流域外,距离较远,运行环境交叉,运营管理的难度较大、成本较高。三是部分农户环保意识不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尚未形成,浪费水资源、雨污混流、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农村雨污分流工作难度大、见效慢。部分老村落无系统规划,地理条件参差不齐,加之部分农户自建房屋时对原有排水体系造成破坏,道路硬化时重构了路面水平,存在较多局部低洼的区域和庭院,汛期雨水无法正常排出易形成村庄和房屋内涝,部分农户自行改造利用污水管网排放雨水,且部分农户雨污分流意识淡薄,建房时刻意将庭院出水接入污水管网,导致汛期大量雨水入管。此外,村庄道路水平无系统规划和衔接,部分庭院雨水分流排到路面后最终在低洼处汇入检查井,农村雨污分流工作任重道远。
(四)部分在建项目与截污治污体系存在交叉影响。部分在建项目由于建设工期较紧,施工单位夜间施工,导致出现多起污水主管被挖断、检查井被掩埋、破坏等事故,同时新建项目重构了管网体系和运行环境,在原有的体系周围新增了大量的湿地和塘库,加大了清水入渗的隐患,为截污治污体系运营管理工作造成了新的影响,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五)新老管网闭合衔接存在瑕疵。部分管网投运年限较长,存在雨污合流破损渗漏等情况,运营成本较高。部分节点新老管网联通节点水平不匹配、衔接不顺畅导致管网出现淤水、冒井、倒灌等现象。
(六)水体纳水标准不明确,中水有偿使用制度未建立。大理州、市一直鼓励探索中水回用及洱海流域水资源循环使用模式,但未配套水库、库塘、沟渠等水体的纳水标准,导致实际操作中排水优先排入污水管网的“一刀切”现象,不仅严重降低了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还增加了处理水量和政府购买的服务成本。同时,中水资源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和使用机制尚未建立,大量中水资源流失,喜洲、湾桥、古城3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的尾水无法在流域内进行回用,而是转输到流域外,导致流域水资源大量外流。
(七)污水排入污水管网许可制度未全面铺开。大理市出台了城镇排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但污水排入污水管网许可制度未全面实施,实际管理中存在困难,例如上关镇海潮河乳扇加工户将超高浓度(远超纳管标准)的乳扇加工废水排入污水管网,导致管内出现严重燃爆隐患等情况,难以依法依规进行有效处理。
(八)考核监管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大理市洱海流域截污治污管理服务中心共有10个编制,实有人数11名(1名主任、4名副主任、6名工作人员),其中3名副主任被抽调参与其它重点洱海保护工作,除去2名综合办公室人员,实际参与日常监管考核的仅有4人,要兼顾如此庞大且体系复杂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评工作、洱海保护治理各项常规工作、体系运营管理的内业及公文处理工作等,专业人员配置严重不足。
三、对下步工作的建议
(一)创新运营监管模式,突破管理瓶颈。进一步整合现有智慧监管平台能力,升级软件和算法,尽快完成大理市截污治污体系综合监管平台部署,编制跨平台的手机APP,在实时卫星地图上建立大理市洱海流域截污治污体系数字模型,整合各级各部门、各成员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将运营管理人员、体系实时状况、存在问题、处理情况等在界面集中展示,将行业规范、安全要求、操作流程编制程序变成工作人员的基本操作步骤,通过后台分配问题、统计工作、报表生成、自动考核、自动结算,实现智慧管理、精准管理、高效管理,确保资金投入精准化、运营效益最大化。同时,完善社会监督,开通“共护洱海”微信公众号,畅通群众监督反馈渠道,健全监督奖励机制,构建全民监管格局,真正将截污治污体系排查整改工作常态化、动态化。
(二)强化监管考核,提升监管水平。一是继续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相关考评体系对污水处理厂、管网、泵站等截污治污设施管理运营单位开展绩效考核,严格实行按效付费,激励运营管理责任主体不断加强运营管理工作,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二是加快完成“两区一委”负责管理的截污治污项目竣工验收及运营主体的确定工作,并尽快委托截污治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集中考核。
(三)多方筹措资金,保障持续投入。一是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争取将截污治污运营及监管资金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二是积极探索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地上部分综合开发利用模式,探索存量资源资产化、资产转化流动性的模式 ,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多措并举缓解市财政付费压力。三是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全面收取居民、工矿企业污水处理费,尽快启动中水有偿使用,形成可持续的洱海截污治污模式。
(四)多措并举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工作。直面农村雨污分流工作的困难和挑战,科学设计,扎实有序实施村庄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采取建设雨水收集管、海绵庭院、海绵农村道路等措施,因地制宜探索大理市农村雨污分流系统的建设路径。
(五)尽快建立水体纳水标准、中水有偿使用机制。尽快完成洱海调蓄带工程、生态库塘项目建设,完善水资源利用系统,并配套建立系统的水体纳水标准和中水有偿使用机制,便于指导科学排水、规范排水、高效用水、有偿用水。
(六)尽快推行污水排入截污管网排水许可制度。尽快建立大理市实行排水许可制度的行业目录,针对相关行业全面推行污水排入截污管网排水许可制度,排放污水必须达到城镇污水管网纳管要求后才能排入管网,进一步规范行业排水。
(七)编制大理市洱海流域截污治污体系发展规划。编制规划,结合使用年限、设计要求、运营状况等实际情况逐步淘汰老旧管网,建设新管网,实现污水设施有序代际更替,不断优化完善系统,保证体系宏观平稳过渡和整体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八)配齐配强监管专业队伍。合理增加大理市洱海流域截污治污管理服务中心专业人员配置,加强队伍专业素养建设,利用专业能力、科学手段切实提升监管效率。
(九)加强公众宣传教育。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舆论引导,提高洱海流域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使广大村民充分认识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截污治污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树立主人翁意识,强化村民自治,增强村民主动投入、积极参与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管护等工作,推进环湖截污攻坚战深入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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