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党组在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对社属企业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加强对社属企业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以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将廉洁从业、规范经营要求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扎实推进社有资产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制定出台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26个方面的《大理市供销社党组议事规则》和《大理市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明确财务审计科相关职权和责任。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制度,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和党组会,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进一步加大社务公开、党务公开力度,强化群众监督,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开展资产清查,进一步摸清社有资产的底数,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台账,及时记录和反映所有资产情况,做到家底清楚、账实和账账相符。在全州供销系统中首家获准增设资产运营科和投资管理科,具体负责社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大理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逐步对社有资产的资金、车辆、人员进行分开管理。
以审促管,以财务监管为主,实行月报、季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制度,动态监督社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状况,督促企业积极整改,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充实机关财务人员,强化社有企业监管,确保社有资产安全。抓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组成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综合检查组,对社属企业去年及今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和综合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不断强化效能监督,促进社有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彭黎明 张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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