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市扎实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全面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8月3日,记者随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收费中队工作人员,到我市街道、社区、老旧小区等地开展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每到一处,工作人员均按规定出示执法证,认真宣传当前法律法规,依法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收费中队中队长郜婷介绍:“在征收过程中,大多数市民都能积极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但也有少数市民拒不缴纳。对于拒绝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市城管局首先下发缴费通知单;7日后仍然拒绝缴纳此费用的,将下发催缴通知书;15日以后仍未到指定地点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市城管局将向市法院提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谁生产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城镇居民等,均需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我市环卫工人每天凌晨4时便开始进行环卫作业,全市每天的城市垃圾清运量大概在900余吨左右,仅对下关城区每年投入的环卫作业费用就达2500余万元。” 郜婷说,“近期以来,市城管局收费中队分成三个片区对全市各单位和个人依法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这些费用都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记者 彭黎明 杨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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