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2月,洱海水质总体稳定保持Ⅲ类,洱海水质有7个月达到Ⅱ类,5个月为Ⅲ类。作为洱海保护的主管部门,市洱海管理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生态监管,落实治理措施,有效促进了洱海水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作为一名渔政执法人员,市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张雄从1991年开始,与他的同事们一起,常年行走在洱海边、航行在洱海上,宣讲洱海保护政策法规,打击偷捞偷捕行为。在这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张雄尽职尽责,默默奉献,一干就是30年。
“我们心甘情愿为保护好洱海水质和生态环境而战斗在一线,这几年不分白天、黑夜,一旦接到举报电话,我们都认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条规,特别是《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偷捞偷捕行为进行打击。”张雄介绍。
一年来,市洱管局以提升洱海水质、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创新洱海保护管理机制,充分利用洱海流域生态环境智慧监管中心平台,实现了洱海保护管理的线上、线下同步运行。在平台大屏幕前,洱海各个湖湾的情况一览无余,为科学保护好洱海、管理好洱海注入了强大动力。市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蒋娟说:“现在我们启用了智慧监管中心平台,及时对洱海整个流域进行监管,及时发现违法钓鱼、偷捕及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机动中队,让机动中队迅速到达现场处置。”
在洱海生态廊道上,活跃着一支洱海环保执法队伍,他们分片区对生态廊道进行监管,对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市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杨萍说:“生态廊道建成后,前来休闲的群众增多,一些不文明行为也随之发生,还有在生态廊道里搭棚、做生意、露营、钓鱼等情况也时常发生。针对这些情况,我们采取节假日加强巡逻频次,并做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到沿湖各村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在沿湖群众中收到了良好宣传效果。”
在张雄看来,渔政执法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更是一项光荣的任务。虽然有时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但看到“母亲湖”一天天变得更清澈,沿湖景色一天天变得更美了,张雄觉得他和同事们的坚守和付出很值得。张雄说:“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现在洱海水质逐步好转,这些成效的取得与大家的辛勤付出分不开。作为洱海保护工作人员,也是一名执法者,看到这几年洱海水质变得越来越好,我发自内心地感到高兴。”
记者 杨 辉 杨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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