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修订完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6月19日,我市举行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建议,为洱海保护治理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会议指出,依法制定《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总书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殷殷嘱托和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重要要求和具体实践,对我市下步开展好洱海保护治理工作至关重要。要深刻认识《实施办法》制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立足大局、立足实际、立足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做好《实施办法》的修改完善。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开展《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修改完善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上级党委、政府要求与条例规定之间的关系,为依法行政提供政策支撑。要加强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兼具科学性和操作性的措施,确保《条例》得到贯彻执行,为大理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夯实绿色根基。
会议听取了《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拟定情况及重点内容汇报,与会人员就存在问题及实施办法中已明确和未明确的相关事项积极展开交流讨论。
罗永斌、严启红、王梅芬、薛伟民、杨矗、时荣等市领导及“两区一委”、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流域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参加会议。
记者 徐建伟 郭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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