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雅的庭院错落有致,宽敞的道路四通八达,生态美丽宜居,人民安居乐业……随着乡村振兴的不断推进,我市越来越多的农村在乡村振兴政策的普惠下,悄然蜕变成为了留得住绿水青山,记得住美丽乡愁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家园。
在乡村振兴推进中,我市按照“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村庄要求,深入推进以“七改三清”为主题的全国人居环境改善示范市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进环境连片整治、基础设施等建设,实现了洱海流域城乡统筹供水100%覆盖,生活污水、生活垃圾100%收集、100%处理,行政村公厕100%覆盖、硬化路100%通达,建成省级新农村、美丽宜居示范村75个,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荣获国家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市、国家级园林城市称号。
除此之外,我市还把乡村振兴与洱海保护紧密相结合,全力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八大攻坚战” 。近年来,我市切实推进环湖截污工程建设,构建了由 10 座污水处理厂、32 座村落污水处理设施、3400 公里管网、314 个生态库塘、2.39 万亩生态湿地组成的环湖截污治污全覆盖体系,实现城乡污水全收集。健全五级 “河长制”,完成 33 条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治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景象初步显现。
“生态宜居,是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一项重要诉求,推进乡村振兴,也必须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指导下,在洱海保护的框架下推进,要算好当前账、长远账、经济账、生态账和效益账,把天是否蓝,水是否清,地是否净作为评价乡村振兴是否成功的重要评价标准和依据。”说到发展与生态的关系,副市长袁春城表示,要结合乡村振兴,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随着乡村振兴的深入推进,广大农村群众生活逐渐走向富裕,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加强。袁春城表示,要实现乡村振兴,需要全市上下凝心聚力,共同做好“绿色发展、产业转型、风貌提升、农村改革、乡风文明、人才振兴”这六篇文章,让天更蓝,水更绿,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谱写出属于大理人民的壮丽篇章。 记者 张益秋 马 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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