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近日,记者到市法院了解到,被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不在少数。
据市法院副院长许鹏飞介绍,市法院2017年受理执行案件1200余件,2018年受理执行案件1600余件,今年1月至9月18日共受理2300余件执行案件。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执行案件不是简单地缓慢增长,而是呈现爆发式地增长。
2017年至今,市法院整合力量、重拳出击,先后开展执行攻坚“迅雷行动”“春风行动”“云岭总攻”等专项执行行动,对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对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查找,针对辖区当事人“早出晚归”的生产作息规律,在早晚或周末加班开展执行工作,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严厉打击。“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2017年至今司法拘留299人,对7个自然人和1个单位处以罚款。今年有30余名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在拘留期间,家属代其向法院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许鹏飞告诉记者。
朱某某是“老赖”中的典型,他长期躲避、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将其所有的一套住宅出售,并将卖房所得款项中的180万元转移至其母亲名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市法院以被告人朱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朱某某在执行过程中擅自转让其财产,且将转让所得价款转移,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罪。虽然朱某某在被抓获后,其家属代其履行了拒不执行的全部款项,但仍逃不过牢狱之刑。” 许鹏飞告诉记者。
据了解,除朱某某案以外,市法院还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典型案例,在社会中营造惩治拒执罪的舆论氛围。市法院通过加大对各种抗拒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的惩治打击力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营造执行高压态势,有效促进执行工作开展。
许鹏飞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市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大对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得到遏制;加大信用惩戒力度,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
记者 杨丹妮 李俊波 李定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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