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现将大理市开展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
三、领表时间及方式
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领取《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关平路70号一楼(工作专班办公室)。
四、受理申请时间、地点及单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带齐申请所需材料,于2019年6月15日-12月31日期间到原安置单位提交补缴申请,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主管部门,其他情况的到大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
五、申请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2.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原件(1份);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6.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的,须提供低保证或特困证复印件。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现场领表及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872-2361190,0872-2361193。
大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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