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我州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大理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努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州委副书记、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小组组长袁丽娟出席会议,并对大理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要求。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小组副组长洪云龙,副州长李泽鹏,州政协副主席王瑛出席会议。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彭斌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安排。
会议指出,把大理市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是州市党委、政府的共同奋斗目标,是大理广大市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把大理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旅游城市的迫切需要。从2014年起,大理市先后经历了第四届、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理市的城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加强、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得到明显提升,为继续开展创城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争取,今年2月,大理市再次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取得了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门票”。
会议要求,要对标对表,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抓基础,着力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交通承载能力,补好城市建设短板,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抓根本,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贯穿到文明城市创建的全过程,渗透到创建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抓环境,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入开展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全民行动,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大力整治交通秩序,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抓社区,着力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以社区为重点的基本单元创建,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品牌社区;抓民生,着力增强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扎实抓好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使创城工作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得到群众的充分支持和认可;抓统筹,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共建,切实加大以城带乡力度,促进城乡公共文化资源均衡配置,着力发挥城市对农村的支持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抓宣传,着力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创建工作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提高创城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度,不断掀起创建活动新高潮。
会议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局性、全民性的重大任务,是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和所有领域的系统工程,必须把各种资源整合起来,把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形成深入推进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州级层面要强化统筹协调,市级层面要落实主体责任,中央和省属单位要主动参与,形成人人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全面检查和专项督导相结合,设立专业工作组,对重点工作任务倒排工期,全程跟进落实,既强调属地管理责任制,又强化责任单位负责制。全州上下要抓好传达学习、抓好宣传发动、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取得成效。
会上,市委书记高志宏汇报了大理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
州公安局、州交警支队、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团州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做好创建工作作发言。
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联系领导,州、市创建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记者 王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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