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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1
星期四 第1212期

大理时讯综合新闻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8年第6次项目审查会议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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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8年第6次项目审查会议规划公示

2018 年 10 月 11 日 星期四 阅读:29

2018年9月30日,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6次项目审查会议,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规委会常务副主任主持,市规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会议审查了大理市辖区内的16个规划建设项目。现将拟定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6日)。项目具体情况和相关图件请到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查询。

一、华彬游路景观平台

审查内容: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

拟定审查意见:

(一)为改善提升罗荃湾片区景观游路周边服务设施,原则同意游路景观平台选址建设,按程序报请风景区主管部门审查审批。

(二)景观平台建设应处理好景观与环保之间的关系。下一步建设应围绕景观平台、观景走廊、景观小品、景观绿化、公厕和停车位配套等设施,不得建设与景观平台无关的设施。

(三)景观平台应处理好与道路交通组织之间的关系,停车场出入口设置要科学合理。

(四)涉及风景名胜区选址建设,根据州规委工作规程报州规委审查。

二、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

审查内容: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

拟定审查意见:

(一)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部分选址建设位于风景名胜区内,工程建设内容符合洱海保护的要求,原则同意项目选址,应按程序报请风景区主管部门审查审批。

(二)下一步项目建设应统筹处理好与洱海保护、生态廊道建设、环湖截污管网建设和生态搬迁等工程之间的关系,避免重复建设。

(三)涉及风景名胜区选址建设,根据州规委工作规程报州规委审查。

三、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生态廊道项目总体规划

审查内容:专项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大理市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生态廊道项目总体规划》。

(二)规划要做好生态环保相关工作,一次性规划分段实施,统筹做好与环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的相关子项目同步实施工作。

(三)在本规划的指导下开展详细段的规划设计工作。

(四)根据州规委工作规程报州规委审查。

四、洱海东北片区系列规划和上关镇、双廊镇、挖色镇、海东镇四镇总体规划

审查内容: 区域战略研究、乡镇总体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大理市洱海东北片区系列规划和上关镇、双廊镇、挖色镇、海东镇四镇总体规划。

(二)按程序上报审批实施,依法做好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等相关工作。

五、双廊镇532901110005JC01000号和532901110005JC01001号宗地

审查内容: 拟定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同意拟定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不大于35%、容积率不大于1.1、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总高不超过12米(檐口高9.5米)。屋顶要求按五分水全坡瓦屋面规划建设。

六、湾桥镇532901105006JB10100号宗地

审查内容:拟定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同意拟定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不大于50%、容积率不大于1.5、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总高不超过12米(檐口高9.5米)。

七、喜洲镇喜洲村7组集体建设用地(532901101008JB09999号宗地)

审查内容:拟定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同意拟定的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各项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不大于55%、容积率不大于1.0、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总高不超过7.6米(檐口高5.6米)。屋顶要求按五分水全坡瓦屋面规划建设。

八、喜洲镇喜洲村10组集体建设用地(532901101008JB09998号宗地)

审查内容:拟定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意见:

同意拟定的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各项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不大于55%、容积率不大于1.0、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总高不超过7.6米(檐口高5.6米)。屋顶要求按五分水全坡瓦屋面规划建设。

九、满江片区14-41-12号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调整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地块容积率由≤3.2调整为≤4.0,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维持市规委2017年第5次规委会审查通过的指标: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

(二)具体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州级相关部门审查,符合龙山周边景观及空间视廊相关要求。

十、州人大宪法宣誓室、预算联网监督室、地方立法信息室拟选址建设用地

审查内容:用地性质变更

拟定审查意见:

(一)按照州人民政府批示意见,为积极推进州人大宪法宣誓室、预算联网监督室、地方立法信息室的建设,同意拟选址建设用地性质变更为行政办公用地。

(二)拟用地地块涉及上位规划用地性质变更,须由经开区管委会按程序完善用地性质变更相关手续并补足相应面积绿地。

十一、上登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上登工业园区标准厂房规划设计方案。项目须与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进行总体经济指标分析平衡。

(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需满足消防、环保、住建、园林绿化、安全、机场等管理部门要求。

(三)鉴于项目生产工艺的要求,同意项目厂房占用部分规划市政道路,部分规划市政道路作为项目内部道路使用,但必须满足消防及紧急疏散要求。

(四)项目动静态交通组织严格按交管委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五)项目北侧建筑临大攀高速连接线,连续面过长,在满足生产工艺的情况下优化建筑外立面,加强建筑北侧绿化景观营造。

十二、经开佳园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大理市满江片区安置地开发指标调整意见》要求,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方案。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依法按程序尽快完善控规修编相关手续。

(二)规划方案应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审批实施:

1.应进一步丰富建筑高度和城市天际轮廓线,优化建筑外立面。

2.进一步优化农贸市场设计,在建筑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增加公共空间,确保农贸市场周边人流和车流的疏散。

3.考虑到片区气候因素,项目应对高层建筑阳台实施封闭设计。

4.拟建建筑退让西侧已建建筑和北侧用地须满足《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项目内及周边日照须满足要求,出具日照分析报告。

5.地下室出入口设置应满足特大型地下车库出入口要求,不少于3个。应处理好项目与周边道路交通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周边道路的承载力。

6.按海绵城市设计要求进行设计。

7.停车位设置应充分考虑停车分区,避免农贸市场与居住区之间的停车干扰。充电桩停车位的数量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

8.项目应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配建,科学合理布局,并明确位置及规模。

(三)项目应按灯光亮化要求同步做好夜景灯光的规划设计和施工。

(四)由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依法按程序完善土地相关手续后再按程序审批实施。

十三、天泰·大理十畝——安珀酒店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 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规划方案。方案还应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 2#楼与3#楼相连连续面过长,两栋楼进行断开处理,留出景观视廊,处理好断开处景观效果。

2.所报项目建筑风格应与周围已建建筑和环境相协调。

3.拟建建构筑物退让用地红线距离应满足相关要求。

(二)项目交通组织应按交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竣工验收时报交警部门同步验收。

(三)项目应按灯光亮化要求同步做好夜景灯光的规划设计和施工。

(四)大理十畝项目应同步启动片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项目建设。

十四、双廊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意见:

(一)项目选址建设位置由双廊镇中学以东、环海路以西调整至环海路以东铁路与高速路之间区域,符合洱海保护要求,同意项目选址建设,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项目在满足方案布局的情况下减少东侧不规则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满足国土部门对居住用地的管控要求。

(三)项目应处理好出入口交通组织,减少对环海路交通干扰。充分利用场地情况和地下空间增加停车位。

(四)拟建A栋建筑退让西侧用地界线须满足要求。

(五)降低建筑层高,屋顶按五分水全坡瓦屋面覆盖,处理好屋顶太阳能水箱对景观的影响。

十五、下关镇绿玉文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号地块3#、6#楼安置房及其裙楼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拟定审查意见:

(一)为积极推进下关镇绿玉文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原则同意所报二号地块3#、6#安置房及其裙楼设计方案。

(二)结合片区其它安置房建设,统筹考虑项目建设对泰安路和绿玉公园景观环境的影响,优化建筑布局和体量。

(三)项目应按灯光亮化要求同步做好夜景灯光的规划设计和施工。

十六、下关沱茶银桥新厂区办公楼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拟定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所报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还应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1.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及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完善场地总平面图设计和场地内外交通流线组织,补充完善公用设施供热、直饮水工程、污水处理、环境保护等设计内容。

2.在施工图设计中应深化细化建筑屋顶、屋顶下部建筑构件、檐口和景墙等细节设计,充分体现企业历史文化和茶文化内涵,并与地方建筑文化相融合,突出地方建筑特色。

3.优化展厅的大屋面设计效果,长边屋面上可通过设置气窗等传统建筑的小散设计优化大屋面大体量效果。

(二)下一步项目审批过程中应按相关规范认真核算建筑面积,整个项目主要规划总指标不得突破原审批方案指标。

(三)因项目位于海西且外立面风格有较大调整,按州规委工作规程报请州规委审查。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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