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召开,听取我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东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晋芬、章义、王庚明出席会议。
自2015年被列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县市以来,我市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与洱海保护治理、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注重制度创新,大胆探索实践,基本完成改革试点任务。试点中形成的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在全省推广,“空心村”整治和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经验在全州推广,收取土地收益调节金的做法为大理独有,有效规范了农村宅基地及农房用于经营的行为,为西部多民族聚居和乡村旅游业快速发展地区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进一步促进了全市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认真听取了副市长周亚敏所作的《大理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委负责人所作的《关于大理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情况调查报告》。参会人员针对我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改革步伐、“空心村”整治、农户人口数据动态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对我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分类施策,明确责任,细化任务,严格考核,对标对表,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圆满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要强化业务指导,加大改革试点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要着力推进宅基地测绘测量等基础性工作,及时为乡镇提供准确的测量数据。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收益和村组留用发展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核监督;要与本地实际情况和老百姓诉求相结合,发挥试点引领作用,围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目标,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域经济发展相适应、城乡统筹相协调的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增强后续发展能力。
会议还审定了《关于对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严亚铭述职的审议意见》《关于大理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联系基层人大代表的通知》及《大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
市人大常委会保留副县级待遇领导、各专工委室主任,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主要领导及2位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记者 王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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