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大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铁虹扎根基层,认真履行司法职责,积极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为妇女儿童献出柔情、献上真情,让妇女儿童深切地感受到司法人文的温情关怀。
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涉及社会的多层面、多个部门,依法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法院的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家庭纠纷、赡养抚养、继承、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案件。
为切实保障妇女权益,铁虹不断创新维权工作机制,鼓励广大妇女创业就业来增强妇女权益的保护,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等活动,弘扬良好的家庭文明新风,有效维护妇女个人及其家庭的平安和谐,构筑防治家庭暴力社会防线。
为确保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铁虹牵头组织成立了全州基层法院首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审判庭,专门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蒋晓云介绍,2017年市法院曾经承办过一个未成年被告人抢劫的案子,两个未成年被告人都是在校学生。“为了更好地起到对他们的帮教作用,铁副院长帮我们联系了两个学校的老师、领导,妥善地处理了此案。现在两个学生一个回到学校继续学习,另一个和他的家人在外打工,生活慢慢走上了正轨。再过半年,他们的缓刑考验期就满了,我们还会继续对他们进行走访帮教,确保他们能顺利走上新的人生道路。”
铁虹担任市法院副院长后一直保持参与庭审的习惯,在审判活动中宏观与大局意识明显增强,不只是孤立地就案办案,更注意着眼于社会责任。在曾审判过的一个家事案件中,铁虹深入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大家庭中了解夫妻感情现状,对案件中两人的夫妻关系作了深入剖析。开庭当天,女方把他两个未成年子女带到法庭,铁虹作为这个案件的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要求把两个未成年子女带离法庭,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案件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最终此案原告和被告握手言和,一家人手牵手离开了法庭。
多年来,铁虹全身心地投入审判事业,认真履行法官职责,为广大妇女排忧解难,始终坚守在妇女儿童的维权之路上,为弱势的妇女儿童撑起一方晴空,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铁虹曾被表彰为“云南省十佳青年法官”,个人家庭被评为市级“五好文明家庭”,2017年被全国妇联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诸多荣誉加身,但铁虹仍未懈怠。她认为,虽然现阶段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但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难点:一方面家庭暴力依然存在,一些第三者插足、婚外情是造成家庭矛盾、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妇女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铁虹表示:“这些困难的存在也是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一种挑战,但只要我们直面困难,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不断拓宽维权渠道、创新维权工作新机制,相信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会有新突破。” 记者 李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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