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城无信不兴,信用成了当今经济活动与社会活动必备的“通行证”。近年来,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我市积极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托“智慧大理”建设项目,构建大理州社会信用体系,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信用环境。
大理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项目紧紧围绕 “一网四库三平台”的建设思路,即以“诚信大理”网为窗口,以四大信用信息数据库为核心,以三个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支撑,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同时,我市还形成一套针对大理市信息资源中心的标准体系,对信用信息管理、失信惩戒办法、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等相关管理标准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社会信用信息管理。
在实际建设中,我市通过复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中心建设项目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之间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完成信息资源中心符合信用规范数据同步至四大信用数据库。其中,自然人数据库现有100类数据,数据量约350万条;企业法人信用数据库现有140类数据,数据量约80万条;非企业法人信用数据库现有15类数据,数据量约2万条;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约2类,数据量1000余条。目前,已完成“信用大理”门户网站建设,实现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用查询、信用公示、异议处理、信用投诉等多种信用服务;完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政务信用监管服务系统、信用大数据分析系统、信用评估系统、运行运维管理系统四大系统的开发,实现面向政府用户提供信用监管、监管等级评估、信用数据分析等多种信用信息服务;完成信用大理微信公众号开发工作,通过移动端随时随地了解信用咨询、信用信息等内容。
通过建立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我市将资源进行分类管理,借助公共信用平台信用监管系统,实现跨部门的信用资源整合与分析,对公众信用状况进行统一监督、管理与预警。同时,建立了信用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以“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外”的指导原则,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交换;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估系统,实现企业、自然人信用相关的全覆盖、统一化、标准化的信用等级评定。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继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公示的深度和广度,以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大力推动信用信息在大理州范围内的互联互通。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形成鼓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信用机制,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记者 郭鹏昌 李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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