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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8
星期四 第10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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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古城风貌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启动

2017 年 12 月 28 日 星期四 阅读:63

近日,大理古城风貌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大理古城核心区所有与古城风貌不相符的内容进行,包括临街面风貌整治、违章建(构)筑物拆除和屋顶太阳能、通讯塔设施改造等内容。其中,对临街面风貌的整治,要求非常细致和严格。例如,与古城风貌不相符的屋顶,包括彩钢瓦屋面、玻璃屋顶、阳光板屋顶、塑料瓦屋顶,都将被拆除,并改造成为与古城风貌相符的小青瓦屋顶;与古城风貌不相符的外墙面,包括墙砖屋面、水洗石墙面等非传统做法的墙面,都将被铲除,并按石灰浆刷面恢复;各种与古城风貌不相符的钢窗、钢制美女窗、铝合金窗、钢制防盗窗、防盗笼,都将被拆除,并按民居木窗恢复,确需安装防盗窗等构件的,须进行内装安置;不按要求设置的招牌店匾,都将被拆除,原则要求每间铺面只设一个店匾和招牌,其形式、色彩、体量必须与古城风貌相协调,安装位置不得影响房屋及行人的安全;各种与古城风貌不相符的钢折门、铝合金卷帘门、大体量的玻璃门也将被拆除,改装为木质铺子门,色彩符合古城风貌,大体量的玻璃门则需进行木质材料装饰改造;横跨铺面、窗户、屋顶的线网,将得到规范并穿管敷设,还要对线管进行着漆,使其色彩与古城风貌相协调。此外,与古城风貌不相符的接水槽、雨落管等设施,对非房屋主体结构的后续安装在房屋上的悬挑构件等,都需要拆除,以恢复房屋原有特色和风貌。

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古城保护管理局牵头,市级和大理旅游度假区各相关部门全力支持配合,按照依法依规原则,整体规划、分期实施原则,联合联动、专项整治原则,政府主导、强制整改、统一实施原则和投资主体经费自筹与政府以奖代补相结合原则有序开展。整改工作以产权所有人为主体进行,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为鼓励以“修旧如旧”的方式保护古城风貌,房屋主体结构部分属产权人由于房屋自身安全需进行修缮产生的费用,由政府补助30%,产权人承担70%;房屋外装饰部分(包括门窗油漆、更换木门窗、墙面粉饰、更换店匾招牌等),属因恢复古城风貌需要政府责令强制整改产生的费用,由政府补助70%,产权人承担30%。所在路段风貌提升改造工作启动后仍未完工的在建户,按设计方案自筹资金建设、修缮,政府不予以补助。房屋室内装修部分,属经营户因经营需要进行的装饰装修产生的费用,政府也不予以补助,由经营户或产权人自行承担。

大理古城始建于明代洪武年间,距今已有600多年历史,为1982年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此次整治工作启动后,力争用两年的时间,恢复大理古城的历史风貌,展现其历史文化内涵,创建世界一流的特色小镇。 陈兴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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