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市区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市民政局救助站采取多项措施,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管理,确保不发生流浪乞讨人员挨饿受冻的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成立了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分解到人、职责明确到岗。建立全天候巡查制度,重点加强夜间巡查,确保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发现、及时得到救助。协调组织民政、公安、城管、卫计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加大街面巡查、劝导和救助力度,以火车站、汽车站、中心广场、桥洞等流浪乞讨人员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三辆救助车不间断巡查,尽力劝说流浪人员到救助站,对于劝说未果的,提供生活物资。在巡查中,对发现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智障和精神病人弱势人群采取保护性救助措施。同时,针对不同的救助对象开展个性化救助,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托底线,救急难”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救助活动,全面建立了主动救助常态化机制,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实现了应救尽救的工作宗旨,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据了解,在去年的“寒冬送温暖活动”中,我市共救助485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35人。出动救助巡逻车350余次,主动上街救助80次,护送返乡84人,医疗救治45人次 。
记者 郭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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