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公安局洱海派出所在上关镇河尾村洱海水域查获一起“电捕鱼”违法行为,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有力地震慑了非法偷捕、偷捞洱海水产品等违法行为。
近期,洱海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上关镇河尾村码头洱海水域有非法捕捞现象。派出所民警经过大量的走访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夜间巡逻、蹲点守候,于5月24日凌晨,在上关镇河尾码头界桩内洱海水域成功查获“电捕鱼”1起,抓获“电捕鱼”人员4人,查获涉案渔具电捕鱼器一套,各类品种鱼共计2斤。经查,“电捕鱼”人员赵某某、张某某、董某、李某某4人均为上关镇马厂村人,5月23日,4人相约到洱海“电捕鱼”,并在“电捕鱼”过程中进行了分工,一人负责使用电击器捕鱼,其余三人负责照明、捞鱼,共电触到鲫鱼、白条鱼等72条计重两斤,后被洱海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
“电捕鱼”是对洱海鱼类、生态破坏较大的捕鱼方式,在“电捕鱼”过程中会使洱海鱼、虾等水生物遭到毁灭性破坏,同时会造成洱海内的水生植物死亡,其危害较为严重,公安机关将对此类违法行为予以坚决严厉打击。目前,市公安局洱海派出所对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4人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薛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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