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大理市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对全市去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评为“优秀”,这是该局继2014年度被考评为“优秀”后,再一次荣获“优秀”等次。
2014年,市公安局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州局党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突出重点,强化责任,狠抓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范权力公开运行,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局未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和“三项纪律”等问题,无一人受到党政纪处理,实现了“三杜绝三减少”和队伍“零违纪”。
2016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州公安局和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署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主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紧紧围绕局党委年初提出的“四个强化”要求,狠抓 “五项重点工作”落实,全局上下形成了层层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良好局面,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主动,党风廉政建设氛围更加浓厚,民警遵守党纪党规和警纪警规更加自觉,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整体提高的目标迈进。 马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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