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复大理市为第四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
据了解,“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由国家质检总局主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关于“广泛开展质量强省(区、市)活动”和实施“地区间质量对比提升”要求,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动员全社会重视和加强质量工作而开展的一项活动。示范城市创建期为24个月,创建成功后将享受国家对骨干企业知名品牌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制定修订、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名优企业产品保护及进出口检验检疫通关等方面的政策扶持。目前,此项创建活动已全面启动。 周应良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