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根据人社、公安各级部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管理,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切实强化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管理工作。
为实现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全程化、信息化目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严格管理、规范执法,一是建立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管理台账,对社会保险欺诈案件进行统一登记、集中管理,对案件立案、调查、决定、执行、移送、结案、归档等执法办案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监控和管理。二是切实履行好社会保险欺诈案件归口管理工作,内部负责积极协调社会保险行政、经办机构及法规、劳动保障监察等机构;外部负责积极联系公安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三是健全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移送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案件移送。四是立案查处社会保险欺诈案件,认真遵循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五是在组织实施欺诈查处和移送过程中,注意相关政策制度及业务工作上的相互衔接。
陈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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