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接群众举报,双廊镇杨某某户拆除房屋,并将建筑垃圾填入洱海。对此,双廊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双廊镇洱海和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双廊镇综合巡查中队和双廊镇综合执法中队人员对此事展开调查。
经周密调查,发现该户在未取得规划建设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施工拆除旧房,并将建筑垃圾弃至洱海内。双廊镇综合巡查中队依法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杨某某户立即停止拆除房屋,待手续完善后再进行拆除。洱海和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依法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自行清除建筑垃圾,7日内恢复滩地原貌,并按程序将情况上报至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和大理市挖色镇、双廊镇片区联合联动执法中队。大理市双廊镇行政综合执法中队进行了现场取证,将当事人杨某请至双廊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中队办公室进行调查,通过详细笔录询问,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杨某处以叁万元人民币(¥30000.00)行政处罚。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截至发稿,杨某某已缴纳罚款。 赵腾达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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