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大理市下关南片区枯水区供水不足问题,经报请大理市人民政府批准(大理市政办批(2016)2号),以及大理市发展与改革局(市发改投资(2016)4号)文件相关要求,大理市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启动实施“大理市兴盛路和景观大道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因供水管沿机动车道安装,在施工过程中需占用部分机动车道并对机动车道进行破挖,兴盛路(小花园至兴盛桥南段)交通通行势必会受到较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对兴盛路(小花园至兴盛桥南段)实施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施工时间
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二、工程施工区域
1、鸡足山路(兴盛北路口至人民北路口段)道路南侧,工程施工长度670米。
2、兴盛北路(小关邑村口至兴盛桥北段)道路西侧,工程施工长度1670米。
3、兴盛路(小花园至兴盛桥南段)道路西侧,工程施工长度1409米。
三、通行组织措施
(一)通行措施
1、社会车辆通行组织
在兴盛路南北向通行的各类机动车保持现有通行状态不变。(特别提示:因工程施工需要,兴盛路西侧一个车道被占用,兴盛路通行条件严重不足。建议经兴盛路过境的小型车辆改经泰安桥、美登桥等进入苍山路、洱河南路、宾川路等路段通行)。
2、工程车辆通行组织
根据工程施工计划的安排,施工相关工程车辆在每天交通高峰时段(7∶20—8∶40、11∶10—12∶30、13∶20—14∶30、17∶20—18∶40)以外的时段通行;工程材料补给、渣土清运车等,在每天19∶30—次日凌晨6∶00期间通行。
(二)禁停管理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兴盛路(小花园至兴盛桥南段)严禁机动车停放。
四、其他管理措施
1、工程施工期间,对违反本《公告》有关通行和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从严处罚。
2、工程施工期间,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服从现场民警指挥,对拒绝、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工程施工期间,在上述路段发生的事故责任明晰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请事故双方按照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的要求快速处理,否则重罚。
4、工程施工期间,因工程施工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理解并予以支持。
特此通告
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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