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高原明珠”、“东方瑞士”之美誉的大理市,近年来还荣获了“最佳中国魅力城市”、“中国十佳旅游休闲城市”等多项荣誉称号。然而,生活在这样美丽与幸福城市中的我们,却常常为安全出行问题担忧……因为在日常出行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司机朋友在过马路或斑马线时经常不减速,特别是出租车,转个弯也跑40码,纯粹是多拉快跑的思想;有时前面堵了车,不是耐心等待,而是长按喇叭,显得极为急躁。当然,不文明的不仅仅是一些司机,还有一些过马路的行人,总抱着“他不敢撞我”心态出行,深刻地反映了当下一些市民参与交通出行的真实心理。
美丽与幸福,不在于高楼大厦,而在于对生命的尊重,对文明的倡导。2012年,我市开始实施“车让人”文明出行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并没有解决“中国式过马路”的实际问题。很显然,在制度约束上和文明浸润上还未发挥出双重作用,不论是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都还未养成斑马线让行的好习惯。“当时我正过斑马线,一辆小车突然‘杀’了过来,直到我脚跟处才急刹车停住,把我吓呆了,站在那里愣了很久才回过神。”市民杨女士有了几次过斑马线差点被车撞的经历之后,现在每次过斑马线都小心翼翼。经市交警部门统计,近年来,我市众多交通事故中,斑马线上出现的车撞人事故时有发生,比例约占5%左右。
其实,“车让人”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我市完全可以借鉴外地经验,提升公交形象。2009年,昆明市公交集团要求在主城区多条道路,公交车直行通过专用道斑马线时,必须主动减速。遇到行人通过,无论是红灯还是绿灯,司机必须主动停车让行。驾驶员中如果有违反者,将给予严肃处理,不主动停车礼让行人的驾驶员,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罚款10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200元并离岗培训1至3个月,第三次违反将被解除劳动合同。该举措早在杭州等地推行,昆明“公交礼让行人”的举措试行之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有人称,该举措是一面镜子,映射出昆明公交行业在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上有很大提升。无论其是否存在一定制约因素,从道德与法律来讲,公交车礼让行人是城市文明的体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对“车让人”有明确规定。其中,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穿道路,应当避让。
大力提倡“车让人”,我市可以借鉴外地经验,让公交车迈出礼让行人的第一步。大理公交公司要出台规章制度,明确要求公交车斑马线让行。随后,让出租车陆续加入其中,在公交车的带动下,私家车也会逐渐形成斑马线让行习惯。另外,交警部门在斑马线前要增设摄像头,专门抓拍不礼让行人的车辆。在制度约束和文明浸润的双重作用下,让所有车辆逐渐形成斑马线让行的新风尚。
“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个和谐社会。”如果连乘坐公交车都提心吊胆,那还有什么安全感和幸福感?公交车上坐着许多个鲜活的生命,公交司机理当要讲究礼让的观念,在开车的过程中讲究“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好习惯。当然,我们不仅期盼“公交礼让行人”,而且所有机动车辆都应该执行遇行人横穿道路,应当避让,这样不仅给行人增添一份安全,也为美丽幸福新大理增加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车让人”告诉我们,一种文明礼仪的养成,既要靠制度约束,也需要先行者的引导与坚持。希望“车让人”的文明风尚,让出大理文明的新风尚、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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