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紧紧围绕“巩固、完善、提高、创新”的总体思路,按照“公正、高效、便民、惠民”的服务宗旨,坚持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新农合制度健康平稳运行,运行机制日趋成熟,农民参合覆盖率逐年提高,受益水平持续提升,取得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的良好社会效益。
参合覆盖率逐年提高,筹资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全市应参合378627人,实际参合374762人,参合率为98.98%,实现上级要求95%以上的目标,较2014年提高0.05个百分点,基本实现农村人口的“应参尽参”。随着参合人数的增加,新农合基金规模进一步扩大,2015年,每位参合农民筹资标准为47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68元、市级财政配套112元、个人自筹90元,筹资总额达1.76亿元,为提高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比例奠定了基础。
制度运行健康平稳,受益水平持续提升。为进一步保障全市参合农民受益水平,2015年新农合实施方案有了新调整。门诊补偿比例从2014年的村级45%、乡级40%分别提高到村级50%、乡级45%;市级住院补偿比例从2014年的70%提高到75%;住院封顶线从2014年的每人每年累计13万元提高到18万元。1-11月,新农合基金共计支出14265.4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0%,共有583866人次从新农合受益。
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惠民作用有力凸显。拓宽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将儿童白血病等22种疾病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范围,其中尿毒症、重性精神病在包干费用标准内按90%的比例报销,其余20种重大疾病享受单病种限价内70%的补偿。完善慢性病管理工作,5种特殊病和其他15种慢性病患者年门诊总费用按市级一次住院审核报销。1-11月,共办理慢性病补偿1686人,补偿金额达291.58万元。新办理门诊特殊病及慢性病就诊卡合计667人。切实推进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参合农民年度内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政策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后,单次个人自付合规部分达到5000元以上的费用,按不同比例进行二次报销,最高比例达80%。1-11月,大病保险补偿1973人次,补偿金额达810.07万元。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减轻了参合农民因患疾病的灾难性经济支出,有力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支付改革全面实施,基金使用科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文件精神,控费措施严格落实,费用增长合理有序。全面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门诊支付方式遵循“总额预付、定期拨付、包干使用、定期考核、奖惩结合、规范运作”的原则,采取核定普通门诊补偿人次和费用总额控制相结合的办法,执行新农合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制;对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实行限额付费制。对住院费用主要实行按病种付费、次均住院费用增长率控制、重大疾病定额包干付费等方式,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探索按病种诊断组付费(DRGs)的支付方式。通过新农合支付方式的引导和制约,进一步推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和服务模式转变,提高新农合基金管理和使用效益,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监督管理深入强化,运行机制日趋成熟。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定点医疗机构数据预警机制。通过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核实、随访跟踪等方式,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力度,1-11月,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督查258次;随访824人次,审核门诊单据79208份,住院单据40932份;扣除违规及不合理报销款共计5.35万元。
制度措施完善有效,基金管理安全透明。有效落实封闭运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以收定支的原则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办法,实行基金封闭运行,确保了新农合基金的安全存储、合理使用。全面推行信息定期公示制度,采取张榜公布等方式,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新农合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合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冒名顶替等套取资金行为,有效堵塞资金使用漏洞,确保基金管理透明、规范。
近日,大理市全面完成2016年筹资任务,全市应参合农业人口304386人,实际参合381772人,参合率达98.9%。
王 萍 赵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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