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尽管我们的洱海保护工作做了大量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洱海流域人口的不断增长,各类污染物增加,致使洱海污染不断加剧,目前的洱海在水质、水量及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保护洱海依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保护洱海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需要持之以恒,需要长抓不懈。
措施一:加快完善洱海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
为使洱海保护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应该依据我国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和法规,加快完善洱海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将洱海保护工作切实纳入到当地法律法规体系中,成为地方政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作的重点,逐步建立健全一套长效机制。并严格执行洱海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加大洱海保护的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种环境违法和破坏行为,提高执法工作的效果。要针对洱海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控制区域,加强洱海水资源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坚决执行水污染的监督管理制度,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洱海水污染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产业准入制度,落实对洱海水污染的“控”和“防”,最终实现保护洱海的目的。
措施二:加快旅游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的优化。
政府要以政策引导为基本手段,坚持生态经济发展理念,坚持保护第一、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永续利用和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快旅游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洱海周边的清洁生产、生态园区的发展。要优化旅游产业布局,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宣传绿色消费模式;对从事宾馆、饭店、客栈、餐饮等经营服务的,应当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产生的污水做净化处理后接入排污管网或者中水回用,禁止直接排入湖泊、水库、河流和沟渠,要促进节水工作的广泛持续开展,从源头降低洱海水环境污染负荷,促进洱海资源的节约利用,实现生态环境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措施三:着力增强公民自觉保护洱海的责任意识。
洱海保护工作除了在提高立法、执法水平和管理手段、优化旅游产业等方面下功夫外,还亟待增强人民群众对保护洱海的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洱海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洱海保护的相关知识,不懈引导全民积极自觉参与到保护洱海行动中来。让人知道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不能做,哪些行为必需做,以免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积极开展全民洱海资源警示教育,提高洱海资源保护意识,让保护洱海成为每个公民自觉的行为准则。
总之,洱海是大理的“母亲湖”,是风光秀美的高原淡水湖泊,是大理政治、经济、文化的摇篮,也是自治州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洱海清、大理兴”。为了苍山洱海青山永在、碧水长流,为了洱海的将来,为了子孙后代,我们必须立刻行动起来,用实际行动依照保护洱海各项法律法规,参与洱海保护、“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洱海”,珍爱我们的洱海!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