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时讯多媒体数字报纸

2015年11月12
星期四 第505期

大理时讯综合新闻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融合平台服务群众“零距离” 海伦行·博纳之夜青年钢琴演奏家音乐会举行 应重视洱海保护治理项目的管理 图片新闻 90后小伙为醉酒荒唐行为买单 大理警方开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行动

第3版:综合新闻 PDF原版PDF下载

90后小伙为醉酒荒唐行为买单

记者: 赵颖姝 2015 年 11 月 12 日 星期四 阅读:11

喝醉酒后走路回家的90后白族小伙杨某被市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了拘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今年1月28日晚上,大理市宁凤路发生了一起车辆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勘查。当晚11时30分, 90后白族小伙杨某饮酒后步行到事故现场,在车主和警察忙于处理事故之际,他爬上了其中一辆肇事车辆的驾驶位。在车主和民警发现有个陌生小伙子爬上肇事车辆后,都觉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民警让杨某下车,可是喝醉酒的杨某不但不下车,还利索的发动起车辆,不听民警劝阻执意驾驶现场肇事车辆离开,行驶到1公里外才停车。在他打开驾驶室车门跨越道路中心隔离栏时被赶到的民警抓获,并被带至大理学院附属医院抽血。经鉴定,杨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32.44mg/100ml。

随后,市检察院指控杨某犯危险驾驶罪向市法院提起公诉,市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妨碍民警执行公务,造成车辆损坏,均酌情从重处罚。杨某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但提出量刑过重,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饮酒至血液内乙醇含量达到232.44mg/100ml的情况下,仍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其血液内乙醇含量高达232.44mg/100ml,对其从重处罚。最后,根据杨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赵颖姝

审核:喝醉酒后走路回家的90后白族小伙杨某被市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了拘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今
返回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文复制

我要评报 隐藏留言须知

署名:

  大理时讯报纸评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大理时讯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大理时讯留言板发表的言论,大理时讯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 留言板管理员 或 大理时讯网络中心 反映。

正在加载评论……

关于我们 | 网站公告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投稿邮箱:dlsxtg@163.com (副刊投稿):ycf1009@126.com
大理市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网站内容
Copyright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9010200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