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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30
星期三 第4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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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政务服务大楼职工食堂承包公告

2015 年 09 月 30 日 星期三 阅读:22

为进一步做好大理政务服务大楼职工食堂的供餐服务,经研究决定,对原承包经营到期的食堂进行新一轮的对外承包经营。现将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承包经营地址:大理市万花路东段大理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可容纳就餐人数约300余人。

(二)承包经营范围:接待用餐、职工生活用餐。

(三)承包经营期限:两年。期满后若继续对外承包,同等条件下优先现承包方。

二、基本要求

承包者必须服从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统一领导,接受监管,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制度,凡是违规经营和操作者,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承包条件

(一)承包者须为正在经营中的餐饮企业经营者,需提供工商、卫生等证件,证件上其法人与承包者需一致。

(二)具有2年以上餐饮服务业经验,并能守法诚信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食堂工作人员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餐饮规范的要求。

(四)合同签订之日,承包者需提供承包保证金4万元(肆万元),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若无违约情况一次性退还。

(五)承包者需对承包行为有市场判断能力,在签订合同后,承包者对经营行为自负盈亏。若承包者在经营中无法维持,可提前3个月提出更换经营者,食堂将重新招标;若承包者擅自中止承包行为,政务局将没收保证金,并按合同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承包经营有关事宜

(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提供厨房、餐厅等入户条件,食堂内水、电使用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二)经营税费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五、报名方式及事宜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意者,请于10月8日以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及从业相关证明,到大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管理窗口报名(地点:大理市下关镇万花路东段大理政务服务大楼二楼;联系电话:2129290,2129300;联系人:苏炳灵,胡晓霞)。报名截止后,市政务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查、了解和集中会商,最终确定承包人选。

大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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