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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4
星期一 第466期

大理时讯综合新闻 善待每一位员工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市检察院四项措施规范律师接待工作 大理镇扎实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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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四项措施规范律师接待工作

2015 年 09 月 14 日 星期一 阅读:13

为进一步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市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律师接待工作,确保律师执业权益有效落实。

设立独立接待室。设置专门的律师接待室及律师阅卷室,配置相关阅卷设备,代替以往受理窗口与接待窗口共用的情况,此举为律师阅卷和其他接待工作提供了独立环境,避免在同时接待侦查机关和律师时,受理案件信息向第三方隐性透露的情况。

健全制度机制。研究制定律师接待和阅卷方面的相关制度、实施细则,全面保障律师权利,主要包括律师阅卷权益保障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询案件信息权益保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提高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加强窗口服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案件管理部门干警等窗口服务人员学习律师权益保障规定,做到每名干警既能独立接待,又能为业务部门把好律师资格审查第一关,对不符合查询、阅卷资格的律师不予安排,发现律师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向相关部门反应。

积极开展查询接待工作。一方面,规范应用案件信息公开平台,接受律师网上预约、进行网上审查、及时安排律师阅卷。另一方面,加强传统接待工作,对外,规范登记被接待律师信息,及时办理申请事由,不能及时安排申请事由的后期做好联系工作;对内,与业务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工作,规避律师不经资格审查自行向承办人阅卷或其他违规查询阅卷的情况。全面建立好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事项跟踪督办制度,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杨绍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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