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是“润物细无声”的一项长期工作,我们不可能寄希望于一两次轰轰烈烈的活动;不能急功近利,我们要从学生的一言一行抓起,从小处着手,扎扎实实地提高学生思想道德。在实践活动中让学生自身感受、主动参与活动的过程,设想活动的结果;启发学生主动进行自我教育的内在动力,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对实践中获得的感受和体验进行理性的思考,得出正确的结论,从而内化为他们的道德观和公德意识。
加拿大有个真实案例。有个小男孩玩弹弓,不小心射瞎别人一只眼。一位资深法官办理此案时,感到很为难———如何处置肇事男孩?既不能直接追究其法律责任,又要让他从中吸取教训,而采取的方式还不能对孩子造成实质性伤害。
法官想了很久,决定判罚这男孩在三个月之内,在公共场合必须用眼罩遮住一只眼睛?不到半个月,男孩在一篇作文中,由衷地忏悔了当初行为的过错,真切体会到自己的过失给他人带来的伤害,以及这种伤害在后果上的严重性。
法官用模拟“瞎眼”的办法,让肇事者感同身受地去体验受害者的感受。被强制戴眼罩的经历,对小男孩日后的成长,必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道德教育本身就是人的一种价值构建,是个体对德育影响的不断感受、积淀,进而重组经验,生成新的意义。
教育是什么?不仅是学生的技能加以训练,更是要关注每一个独特的学生,唤醒他们最为美好的人性,达成人生的幸福。教育是为“人”的事业,“人”是教育的一切,我们的教育却唯独缺少“人”,被分数、成绩遮蔽着,本末倒置,着实可悲!
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说:“少年儿童时期是一个人发育成长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要教他们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健身,学会审美,学会创造,但尤其重要的是要教他们学会做人。”可见,教育第一位还是要关注做人,关注人性。
而现实生活中,不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皆见分不见“人”,对成绩重视得无以复加,面对学生的德行修养教育严重不足,重“才”而轻德。这导致了很多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逐年上升,而卢刚、马加爵、药家鑫、林森浩等事件更是给我们的教育敲响了沉重的警钟。这些事件警示我们:只有关注一个个人、关注一个个独特的生命体,才是真正成功的教育。把青少年培养成为一个身心健康、人格健全的人,比任何由应试分数堆砌起来的成功都重要!
教育本身就像一棵树摇动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
“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德育教育应该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把小事做细,让细节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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