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获悉,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名单公布,大理镇入选“全国文明村镇”,成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乡镇。
大理镇是第一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大理古城所在地,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4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之一。多年来,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大理镇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屡获殊荣。大理镇于2004年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评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008年被云南省政府评为“云南旅游名镇”,2009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2006年至2012年连续三届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小城镇”。目前,大理镇辖区有3个省级文明社区、1个省级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村、5个州级文明社区、2个州级文明村、11个市级文明单位、10个市级文明村、5个市级文明社区,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据悉,此项评选为3年一届,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去年12月,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按照评选办法的规范程序,向中央文明办择优推荐了参评城市(区)以及候选村镇、单位。评选活动中,中央文明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完善测评体系,改进测评方法,加大市民评价权重,实行网上申报,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信力,确保了评选质量。
彭黎明 王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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