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读朋友的随笔《像枫树一样活着》,我在喟然感叹的同时,脑海中蓦然涌现出枫叶正红的唯美景象。真的很想伸手去轻轻地采撷一枚,然后将其对着秋阳高高地举起,倒逆的光线映射到叶面之上,那丝丝缕缕相互交错的叶脉,如同凸起的毛细血管四散开去,让曾经年幼的我充满着好奇:枫树与人一样,体内也流动着鲜红的血液吗?为什么其它的树木,不能如枫树那样红雾迷天、层林尽染呢?
其实在乡下,枫树不但不喜欢独处,反而能用包容的心态接纳一切,善待一切。它喜欢杨柳风舞的柔姿,它爱看榆钱摇曳的喜悦,它欣赏翠竹不凋的精神,它赞叹寒梅傲雪的勇气,这种性格就如同我那质朴憨厚的父老乡亲,可以彼此相安无事地永远杂居在一起。不过枫树也有自己鲜明的个性,它遮天蔽日的绿色大伞经过秋风寒霜的洗礼,会渐渐地按着深绿———浅黄———金黄———桃红的轨道行进,然后依次向粉红———大红———猩红———暗红的色泽递进。现代科学实验早已证明,枫树的体内流动的肯定并不是鲜红的血液,其起主要作用的在于枫树的叶片;一般来说,植物叶片除了含有叶绿素、叶黄素、胡萝卜素等等之外,还有一种叫做花青素的特殊色素,它是植物中的“变色龙”,在酸性液中多半呈现出红色。随着季节更替,暑往寒来,植物叶片中的主要色素成分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到了秋天,气温降低,光照减弱,对花青素的形成十分有利,而枫树等红叶树种的叶片细胞液呈酸性,故而“最是秋风管闲事,红他枫叶白人头”,也就司空见惯;“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自然不足为奇了。
把霜打的枫叶比作二月的红花,虽然是唐代诗人杜牧奇崛的想象,可在父老乡亲们的眼中,枫叶本身就是秋天最美的“花朵”。她虽然不能像油菜那样遍地黄金,不能像桃花那样绚烂多姿,不能像茉莉那样妩媚多情,但是她有不畏霜冻的风骨和不可征服的气质,鲜艳中透着高洁,深沉中拥有热烈,红不炫耀,寒不改志,活得无忧无虑,坦坦荡荡。而这恰恰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富有生命力的枫树实际上与人一样,体内永远都有鲜红的血液在流动———这血液是活力的象征,是淡泊的代名,是洒脱的载体。难怪朋友在随笔中如此感叹:“一个人如能像枫树一样活着,从容、淡定,默默无闻地从平凡中活出尊贵,自然也是人生的一种境界了。”
除了好奇之心,我在乡下生活时还有一大最爱———捡拾外形比较美观的枫叶,将其压在书籍中,或做标本,或做书签。用作标本时,我多半把枫叶与烟标交替地夹在书页之间,这样打开之后,不仅有图案的琳琅满目,而且有植物的微微沁香,捧在胸前真可谓悦目赏心;后来因为又痴迷地恋上了集邮,枫叶从此又多了一位朝夕相处的伙伴,甚至还别出心裁地以枫叶为主背景,在四周粘贴了一些花卉邮票来自我欣赏。更多的时候,枫叶的功能是用作书签,记得那时我开始啃读大部头的书籍了,由于书籍基本都是想方设法从四处借来的,绝对不可以随意折叠,而正规的书签既见不着,也买不起,那些漂亮别致的枫叶此时就有了用武之地。当然,选择枫叶也颇有讲究,太潮了,容易伤及书页;太干了,手指一触即脆;更为闹心的是,用作书签的枫叶千万不能让顽皮的小伙伴们瞅见,否则你一拉我一扯,要不了几秒钟就会香消玉殒,让人不免黯然神伤。
父老乡亲也爱捡拾枫叶,更爱捡拾枫球。显然,他们是从实用主义角度出发的,祖母就曾经说过,枫球放在烘手的火炉里经久耐烧,是冬天御寒最好的原料;而将枫叶放在灶台里点燃,炒出来的米粉特香,发出来的米粑特白,蒸出来的年糕特糯……祖母的话语尽管缺乏一定的科学依据,可是从深秋乡间背着扒篓的忙碌身影来判断,枫叶的价值绝不仅仅只有观赏这一种,其经济价值、药用价值乃至文化价值更是不言而喻。
秋风悠悠,秋月溶溶。不论是在城里还是在乡下,火红的枫叶将深秋的天空氤氲得云蒸霞蔚,我轻轻地采撷下一枚,竟然不知道是该将其制作标本,还是将其用作书签;只好依旧像孩提时代那样,把枫叶对着秋阳高高举起,蓦地,发现自己的心头在轻吟:枫叶飘飘;口中在低诵:枫韵迢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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