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当然也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主体。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建设的部署尽管是政治体制改革的范畴,但在推进和实施过程中更关乎百姓福祉。
今年9月25日贵阳和佛山这两座相隔千里的城市发生了百姓追打城管执法人员的事件,暴露了舆论场上罕有的矛盾现象。一方面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层出不穷,似乎这个部门很强势;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城管执法人员被打,又显示这支队伍很弱势。实际上这些看似相互矛盾的事实,恰恰反映了我国法治建设的真空带和社会上“法不责众”的心态。
法治自觉就是要唤起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彻底摒弃“法不责众”的旧观念,不能老是拿政府来说事。当我们在不停地抱怨道路拥堵,城市脏乱差的时候,也该问问我们自己都做了些什么?
治理酒驾的实践最能注解法治的力量。新交规实施三年来,机动车年均递增1500万辆,驾驶人年均递增2000万人,而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却同比下降了25%和39.3%。法律能很好地平衡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让公民有足够的安全感,现在“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全民的自觉意识和习惯。
要使法律规定落在实处,还必须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近年来破获的湄公河大案,摧毁刘汉特大涉黑犯罪团伙,打击电信诈骗,捣毁伪基站,治理网络大V的谣言蛊惑等,都是依靠群众举报和提供线索的基础上来办结的,背后有着强大的群众基础。所以,只要群众能积极支持和配合,法治的阳光就能照亮生活的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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