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苍山十八溪水资源管理办法听证会举行,来自全市各行业各部门的听证代表对《大理市苍山十八溪水资源管理办法》听证稿进行听证。
苍山十八溪是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理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和苍山地质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洱海海西保护的重点对象。苍山十八溪是洱海水补给的重要水源地,不仅灌溉着大理的万顷良田,还哺育着世代生活在这里的人民。目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及人民群众用水需求不断增长,苍山十八溪水资源短缺、水污染、水生态环境恶化、无序取水现象严重等问题日益突出,水资源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尤其是近年来我市连续遭遇干旱,苍山十八溪流入洱海的水质和水量逐年呈现下降趋势,给洱海保护造成了较大影响,制定出台有效的水资源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市水务局牵头,在调研、收集资料、征求意见、专题讨论的基础上,完成了《大理市苍山十八溪水资源管理办法》听证稿的制定修改。《管理办法》共二十七条,主要明确了适用范围及苍山十八溪水资源的定义、保护管理范围及基本原则,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取水管理等制度及保障措施等。
会上,来自全市各行业各部门的听证代表对听证稿进行认真分析,认为《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制定及时,可操作性较强。同时,听证代表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科学依据、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记者 郭鹏昌 李世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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