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桥镇依法整治非法鱼鹰表演项目营运点,对镇辖区内手续不齐全、未经审批的鱼鹰表演营运点进行整治处理。
洱海鱼鹰驯养方法是云南省的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鱼鹰的驯养方法通过父子之间用口头传授的形式得以完整保存下来。银桥镇辖区内有一户鱼鹰表演营运点,经营业主施玉玺来自海东镇金梭岛,于2013年9月到磻溪码头北侧的西洱苑开展鱼鹰表演旅游经营性项目。项目手续不齐全,未经市政府、市洱管局批准,就购买鱼鹰,私自改造铁皮船进行表演营运,安全措施不完备,应急预案缺乏,游客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同时也扰乱了洱海的旅游、管理秩序。
银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与市洱管局多次到施玉玺鱼鹰表演营运点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情况,认定该户鱼鹰表演营运点存在以下问题:海上风浪大且在水深区不安全,在磻溪码头、洱海旅游航线范围之内及环洱海景观公路100米以内,安全影响较大;无30个以上停车位的停车场;选址占用了洱海的滩地和水面,产生的垃圾造成增加了洱海的负担;所使用船只不具备完善的安全设施,游客安全得不到保障,属于未经市、镇政府审批同意,私自开展的鱼鹰表演营运点,是违规、非法的经营性表演活动。
针对这一情况,银桥镇政府先后下达了行政处罚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可经营户不听劝告,仍然违规开展经营性活动。银桥镇政府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违规鱼鹰表演旅游经营性项目的要求,于近期配合市洱管局对此经营户的表演船进行了暂扣处理。 赵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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