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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发展,6月28日,大理市消防救援大队将“火场”变“课堂”,组织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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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以案释法 火灾事故现场开展警示教育

2024年07月02日  浏览量:4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发展,6月28日,大理市消防救援大队将“火场”变“课堂”,组织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深入“6·10”火灾事故现场以案释法开展火灾警示教育。

6月10日凌晨4时57分,大理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满江街道天井村一出租民房发生火灾。据了解,起火建筑为7层砖混结构,起火部位位于民房一楼,火灾过火面积约60平方米,烧毁多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和杂物。此次火灾虽未有人员伤亡,但造成了居民经济财产损失。

“今年以来,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规范电动车的停放、充电是关系民生的大事……”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以“6·10”火灾案例为切入点,现场通报了该起火灾发生、扑救经过,分析火灾发生原因,总结了火灾中暴露出的问题,讲解了初期火灾防控、隐患自查和扑救初期火灾应对方法,强调有安全隐患自建房的危害性以及消防设施安装的必要性。随后,与会人员实地参观火灾现场,以最直观的方式“零距离”感受火灾后“断壁残垣”的景象,体会火灾带来的危害和后果。

大理市消防救援大队干部杨博说:“希望通过现场警示教育推进会,让大家吸取教训,使用电瓶车时不要在楼道内停放和充电,充电时一定要在室外安全区域或专用充电区域。同时购买电瓶车时要核查电瓶车的质量合格文件,不要非法改装或改造电瓶车,凡是经过非法改装的电瓶车很容易发生火灾。希望大家更多地关注消防安全知识,保证自己和身边的人生命安全。”

一个触目惊心的火灾现场,胜过数百次课堂说教。此次将警示教育搬到火灾事故现场,让与会人员深刻认识到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带来的危害,更好地起到震慑、警醒、启示作用,达到以案促改的效果。 记者 鲍亚颖 周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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