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市人民法院院长黄章保的提请,经2023年11月10日大理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瑜为大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大理市人民法院喜洲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寸正标为大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蒋晓云为大理市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大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孙灿熙为大理市人民法院凤仪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大理市人民法院凤仪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周小燕为大理市人民法院喜洲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徐善珊为大理市人民法院古城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大理市人民法院喜洲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赵应梅为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杨晶晶为大理市人民法院凤仪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李万清为大理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高大为为大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杨志敏为大理市人民法院古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陈道谦为大理市人民法院挖色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大理市人民法院上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绍彪为大理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大理市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徐祥为大理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林梦秋的大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全的大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杨建华的大理市人民法院古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董致仁的大理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马泽的大理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黄恕的大理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秀光的大理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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