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至9月13日,我市开展第一轮经营性自建房审核验收工作,1户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55户重大安全隐患(黄牌)、94户一般安全隐患(蓝牌)整改合格,顺利通过审核验收,完成整改销号。
我市严格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台账,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并实行销号管理。6个审核验收工作小组根据乡镇(街道)初验结果和申请,采用翻阅户档台账资料、实地查验和技术专家审核的方式,按照《云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手册(试行)》及省、州经营性自建房整治有关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审核验收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构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整治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陆续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整改销号工作。同时,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查漏补缺,管控风险,推进整治,进一步巩固提升“百日行动”工作成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周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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