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拿到了吗?拿到了,好的好的。下次外出打工要注意……”“谢谢你们帮我们要回了工资!”监察员在电话里一一确认劳动者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后,终于舒了一口气。历时一个月,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共计195816元。
7月初,杨某、石某等45名劳动者先后到市人社局监察大队投诉在某建筑工地做活被拖欠工资。接到投诉案件后,监察员立即按办案程序指导劳动者提供投诉材料、做调查笔录,立案查处。由于涉及人数多、金额较大,办案人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多次深入项目工地与施工方、分包方和投诉人现场调查核实,终于确定了欠薪人数及金额。根据相关规定,监察员向总包企业讲清法律关系、讲明法律后果,要求承担支付主体责任,并书面责令限期支付45名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共计195816元。经多方努力,8月2日,总包企业终于把工资发放到了45名农民工手中。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精神,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在办案过程中以普法、执法、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向企业和农民工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指导企业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劳动用工行为,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切实将《条例》落到实处,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茶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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