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大理市慈善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召开。会议总结部署有关工作,选举产生了市慈善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审议并通过了《大理市慈善会第二届理事会章程》等文件和报告。
会议指出,大理市慈善会自2006年成立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帮助和全市爱心单位、爱心企业、社会团体及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方筹措慈善款物,在助医助困、扶老助残、灾害救助、教育救助和其他公益事业领域积极实施救济帮扶,为我市倡导良好风尚、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慈善组织要加强政治意识,坚持思想领导,提升凝聚力,探索和把握新时代慈善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紧密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慈善活动、发挥慈善作用。要加强大局意识,立足稳定大局,扩大影响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担当时代责任、发挥更大作用。要加强服务意识,引领现代慈善,增强支撑力,进一步拓宽慈善资源领域,创新救助方式,精准开展慈善工作,实现慈善救助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要加强法规意识,打造阳光慈善,提高公信力,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确保各项慈善活动规范有序。
会议强调,慈善事业是党的事业、是人民的事业,是为国分忧、为民解难的事业,全市各级慈善组织要勇于担当作为、不负时代所托,奋力推动新时代大理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当选的市慈善会会长潘鸣林作表态发言。
记者 徐建伟 罗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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