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2021年12月31日大理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蓉同志辞去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提请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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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5日 浏览量:18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根据大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2021年12月31日大理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蓉同志辞去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提请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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