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市人民法院院长张宁的提请,经2021年3月31日大理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陈锦林 任大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先勇 任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蒋晓云 任大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施银慧 免去大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雷超荣 免去大理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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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2日 浏览量:39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根据大理市人民法院院长张宁的提请,经2021年3月31日大理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陈锦林 任大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先勇 任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蒋晓云 任大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施银慧 免去大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雷超荣 免去大理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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